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

愛是最大權利??

吳雨霏的歌-愛是最大權利,相信大部分70,80後都聽過, 其中幾句歌詞是這樣的:
「憑我徹底的勇氣愛是最大權利 不理場面不偉大我共你始終同游生死 還有哪一種結尾花光一切在乎你 沒有想過太多我只需要你」

表面上看似好勇敢、好淒美,究竟「愛」一個人有甚麼權利?
其實「愛」只給你想對某人做一些事的動力,但沒有給你控制那個人的權力。
你想對、或為某人做一些事,不會使你擁有那個人,因為沒有一個人可以「擁有」另一個人,每一個人都是獨立個體。
有人認為“因為我愛佢,所以佢應該愛我。”,也有些人認為“因為佢唔順我意思,所以佢唔愛我”,
但這些句話,是不符合邏輯的,因為兩者之間並沒有什麼關係。反過來說,若果有十個人對你這樣說,你願意愛他們、做得到嗎?你願意聽從他人一切的說話而沒有自己的意見嗎?
一個人不能控制另一個人,也不能改變另一個人。每個人都只可以改變自己。
在某些情況下,這份改變或可誘發對方作出改變。當雙方對一些事物的看法一致,因而對方做一些事符合自己意願的事時,你很容易產生錯覺以為對方已受到你的控制、’聽自己話”。其實每個人所做的事只因符合他們的價值觀而已。
例如,你在一條馬路上開車,在紅燈時剛好停下,到綠燈開車時,你會說你後面的車是跟著你,是等於受到你的控制嗎? 不會吧,因為你知道只不過他們想去的目的地碰巧也需要走這條路而已。


因為你愛他,也許你就以為有權力去要求他的思想和行為必須按照你的意思。例如常聽到情侶之間要求對做些甚麼,甚至管對方日常生活的一切。 可是,這個態度,便是把愛當作一個控制別人的工具了。
本來很純粹的一份感情,便淪落到成為一條繩子—讓別人受制於你的工具。 於是,當初期使人迷亂的激情過後,對方便想逃離這份控制,那並不是不再愛你,對方只不過是不要那種受制感覺而已。
「愛一個人」並不給你以下權利:
(1) 要求他/她也愛你, (2) 控制他/她的思想行為, (3) 要求他/她照顧你的人生快樂。
愛一個人,只給你想為對方做一些事的權利。 而就算這樣,‘決定是否接受’也是他對方的權利。我們不能要求更多。 有些人會說”我咁做係為你好”,其實也是一種破壞關係的說話,用情感勒索。
九成以上的戀愛、婚姻問題就是源於上要三點錯誤的要求。 有些人說:‘在愛情裡面是沒有自由的’,便是錯誤地以為愛一個人便有那三個權利。當你很喜歡做某事,長時間沉醉在裡面,你不會想到是否失去了自由。 有這個想法的人,必然是想跑卻跑不了,才會感歎沒有自由。明白了這一點,把注意力放在能誘發對方作出改變的工作上,自己先因此改變,和能製造雙方對更多事物有一致看法的工作上,兩人的關係便能提升。

當一個人錯誤地認定你「擁有」了對方(〝他是屬於我的〞、〝她是我的〞),他很自然地就會以為他的地位比對方高、有權控制對方、向對方諸多要求。 這份壓力,使對方產生窒息感,對方的內心深層會有反抗的動力,每當生氣時便有抗拒的說話和態度。你可以回想一下,當你跟愛人爭吵時,是怎樣發生的?你就會更明白。
一個認為應該有那三個權利的對方,這又會使他在內心產生一份無力感,而這份無力感會使他錯誤地以為需要添增控制對方的力量。這樣的發展下去,使到兩人的關係越來越緊張。 如果你想有一段良好的戀愛、婚姻,就要注意一下。

2016年7月5日 星期二

24 JUNE 2016 催眠個案回饋及我的回應



首先,很感謝案主詳盡的感想回饋,回想整個過程,真的很感動。還記得她一開始還是猶豫不決應否做催眠,到了真的決定做催眠,當日見面時遇上咨詢室樓上裝修,幸好很快找到另一個咨詢室,但正式催眠延後了幾日。

經歷簡短的導引後,案主很快進入催眠狀態,我想其中一個原因是她本身是學過靈氣(REIKI),相對上比較容易連系到宇宙/源頭(或者自己所信的神)。

 她回到童年,看到小時候住的公屋,她在走廊外很恐懼,好形容走廊很長,雖然有點黑,但盡頭又有些光照入來,感覺很可怕 (這個走廊的感覺跟她之後的看到的前世也有關聯),她終於在走廊等到公公回家了,在公公家的傢俱細節,她都一一感覺到,連桌上的指甲鉗也看得清楚。

與公公重新連結,感受對方的支持及愛,明白雖然身體已經離開世上,但對她的愛從未消失。之後,個案就跳到下一個很重要的場景 — 前世。一開始,她感覺到四周環境好黑好暗,但盡頭又有點光,最後好發現自己一個在隧道內,只有自己一個人,而且發現自己身穿和服,是一名年輕女子。

我叫她將時間向前倒,看看發生甚麼事,她開始看見有工作人員進入隧道,好像要維修....原來他們是搜救人員! 隧道內的火車被炸毀,工作人員在搜救。而案主發現,原來她已在爆炸中身亡,我協助她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,回顧一生重要的事情,重新經歷死亡一刻,我們只需短短大半小時,就已經看到她過往的一生,前世的她死於1945年。

死後沒有任何痛楚,反而是非常平靜,她與她的源頭連結,了解到前生作為日本人的課題,整個人生的意義,再明白到今生的任務,整個過程充滿了愛及信任。當我們經歷過死亡,發現連死亡也跨越了,其他的煩惱事又何足掛齒呢 ?

由於整個催眠過程太清楚,她催眠完結後,回去查一下"日本,1945年",原來那年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的一年,當年日本多處受到轟炸,火車很可能就在當時被炸毀。

很高興這次催眠幫助了她很多,也感謝另一個個案推薦我為她做催眠。催眠的整個過程,案主都很清醒,擁有自主的權力,雖然中間有經歷過令她恐懼的事,但卻能使她成長起來,有更美好的生活。


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

踏出第一步去療癒自己

愈來愈發現很多人,包括自己過去也是,寧願要"熟悉",也不要"舒適"。過去多年來我上過很多身心靈的課程,學了很多技巧。自己當然是相信這個課程有幫助才會花精神金錢去學習,但發現自己去學習的多,但真正去成為一個個案讓別人去療癒自己呢?卻很少。

現在才發現那時候,即使自己生活有多不滿意,有多少的傷痛,我卻沒有真正的去面對,真正的為自己負起責任,去療癒自己的創傷。意識上好像想找出路,想改變自己,另一方面卻持續著讓自己痛苦,在潛意識裡懲罰自己。

作為療癒師的我知道,其實有很多很多人都是一樣,讓自己找維持在痛苦之中,成為悲劇中的人物,也害怕跳出"受害者"的圈圈之中。原因有很多,其中一部分是個人的限制性信念,例如:自已是沒價值,我該被懲罰、受苦,做受害者更清高,甚至做受害者得到好處...等等。

這可能來自於童年的創傷,甚至是前世的印記、影響。另一方面,會是與家族系統的動力有關,可能是基於對家族裡某人的認同與忠誠,因而無意識地追隨、替代或贖罪等受苦模式。

所以有些人會問別人意見,求解答,求幫助,口裡不斷說好痛苦、好煩惱,但一旦叫他/她做個催眠療癒之類的,那個人就會消失得無影無終,原因就是不想離開痛苦。

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真正想改變,不再做受害者,寧靜要"舒適",也不要"熟悉'',有勇氣去切切實實找療癒師開始,恭喜你,你踏出了第一步,我知道你已經離療癒很近了。